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一、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海亮股份”)
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开发行了 3,1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海亮
转债,债券代码:128081),根据《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海
亮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
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
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
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 345,688,892.64 元,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股。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
根据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按现金分
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即 2025 年 7 月 3 日)的公
司总股本 2,001,129,93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80,636,089 股后的
总股数,即 1,920,493,8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7 月 4 日。
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
编号:2025-043)。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股利如下: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D=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345,688,892.64
元/2,001,129,937 股=0.1727468 元/股。
综上,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海亮转债”的
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计算过程如下:P1=P0-D=9.37-0.1727468≈9.20 元/股(调
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海亮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9.37 元/股调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
整为 9.2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4 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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